我不记得在哪里听过这句话:“女人似乎生来就爱珠宝。用那些五颜六色、变化多端的首饰来装饰自己,一枚镶钻的白金戒指,一只蓝田玉手镯,或者一条纯金项链,都能让一个女人瞬间眼前一亮。”他从来没有怀疑过这句话的正确性,但是那天,他发现,没有佩戴这种首饰的女人,似乎都容光焕发,或者说比佩戴首饰的女人更可爱。
她是他的校友。毕业后,她被一起分到一家建筑公司。他整天呆在建筑工地上,努力工作,但工资很低。但她喜欢他,不为别的,只为他真的很会读书,能写一手漂亮的字。
订婚那天,按照当地习俗,他想送她一枚钻戒。
午饭后,他带她去城里买珠宝。我们下了车,她说,天热。我们去新华书店凉快一会儿吧。他笑着说,算了,买首饰重要。但是她坚持要去。他打不过她,只好和她一起进去。
其实他平时很喜欢逛书店,但是这次,他真的不想去,也不敢去,因为他已经逛了那家珠宝店好几次了。他也很清楚,口袋里的钱买了钻戒,只剩下生活费。
进了书店,她好像不是在蹭书,也不是在看书,而是在找书。过了一会儿,她激动地对他说,你看,这本书不错,这本书也不错。他笑着说,这一套是余的,这一套是村上春树的。都是系列的书,都很不错。说完这话,他后悔了,因为话音一落,他就听她的,买了。
他尴尬地说,挺贵的,几百块,够我一个月生活费了。
她不听,她说,她就想买!
他背着两套沉甸甸的书,跟在她后面,一边思考着她的想法,一边哼着小曲,三步并作一步走进珠宝店。看了半天,她说,这些环怎么这么亮?太显眼了,谁不好意思穿啊!
他说,钻戒当然是亮的。你穿起来一定很漂亮!
她不同意,说,其实我对珠宝一点都不感兴趣。或者,以后?
他摇了摇头。如何做到这一点?这是不能打破的习俗。
她说,我刚买的。我喜欢书。风俗是死的,人是活的!
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打不过她,所以没买。
他想问她。人们说女人天生喜欢珠宝。为什么不喜欢?但最后,他没有问。他没有困惑。他知道她在想什么。她想给他买两套他一直想买但又不愿意用项链的钱买的书。于是,他暗暗发誓,将来要给她买一枚独一无二的钻戒。
几年后,他成为了一名著名的作家和成功的商人。
那天,他告诉她,他会遵守诺言。他拿出实名登记系统中亲手为她制作的李维斯钻戒,戴在她颤抖的无名指上。然后单膝跪地说:“我想向你求婚。当初没有条件,欠你太多。现在我想用这枚代表我一生承诺的戒指来证明我对你独一无二的爱。你愿意嫁给我吗?”
她没有说话。她默默地从手指上摘下情人戒指,深深地藏在盒子的底部。她说那是他们爱情的见证,她会珍惜一辈子。
所以,他的眼睛湿润了。突然,他发现,没有首饰的她是那么光彩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