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不平静的时候不适合写作。
一本我舍不得离开南方的书,素色的封面,温柔的纸张质感,饱满工整的字体,简洁清新的插画,小巧精致的书签。 我爱文笔,有点伤感的情绪(不偏伤感,很多故事因为伤感而美丽,一味的感伤是不可取的,一味的追求完美也是牵强的。 自然有时候我不理解,但是迎合观众的理想大团圆结局是整部作品的失败) 一个敢于坦然看待死亡的人,才是伟大的人。 田就是这样,她说:她不存在于这个世界,她无处不在。
因为开始喜欢王菲的歌,喜欢朴树的诗,因为在一起久了所以抗拒。 我知道她讨厌自己的做作,即使在读者看来不是这样。 我深爱的原因是她和我有点像,最终我有了很多共情。我抗拒的原因也是我越来越像她了。 同样,我也深深地讨厌自己。
于是我开始尝试寻找氛围的话语。不是那种看起来很雄伟的,而是作者自己构思的根源。 能登上文学巅峰的作家,他们的作品总是脱离自己,立足于时代背景,反映社会现实,但又总是与作者自身的经历密切相关。 于是就有了鲁迅的绍兴,张爱玲的上海,而不是张爱玲的上海。
绝对美女的老上海,一座繁华的不夜城,到处都是盛宴和醉酒。 现代的女人,华丽的旗袍,记忆中的上海,总是和张有关。 我祈祷从上海寄来的明信片,手绘的上海建筑,永远古朴的风格,老式的纸张,都是心爱的。 我很少读张的作品。我爱她的冷艳和才华,却不自觉地反驳她。我对家庭冷漠,对爱情幻灭。同时,我有一种强烈的想见她的愿望。
不久前,Aigirl接触了王小棉的《春华秋实》。她的母亲春花,不守本分,过着热闹的生活,却对女儿秋实的态度无理取闹,为女儿埋下了仇恨的种子。 从针锋相对到形同陌路,不过十几年的时间,春花就从一个有架势的女人,变成了菜市场里为了几毛钱讨价还价的泼妇。 女儿再也没有回头,母亲一直保持沉默,直到阴阳两隔。 “她说,你说得对,我后悔了。”最后,爱情和执念握了手。
九色鹿的《余生只爱你两次》,情节相似,少年叛逆,爱情垂死。 “岁月不饶人”,看到这句话我就想哭。 是的,我害怕,心疼人物,心疼爱情。 对于CC,我从来都是恨不起来,舍不得。我从来不知道我在害怕什么。后来才知道,我是怕后悔。
58说如果是她,她会恨。我想过,但是不行。 我想起老人的一句老话,“天下没有不爱女儿的母亲”,所以幸福是真的。 “受伤的时候,不要回头看远方的爱,那样会更痛。 “高中毕业的时候,我只想着距离。我不能留在这个省。我说不出为什么。也许我逃避了一些痛苦。可能只是过去的自己不想要了吧。 即使是现在,还是我无法抗拒的城市。
都市言情,一个人坚守自己的执念,默默等待,只因为曾经的柔情。 即使另一个已经告别了那段时光。 不爱自己的人,注定要被一个人抢着骂。几经波折,最后无非是放自己走,放你走。
我总是不太喜欢。优雅的法国女人,准确地说,是巴黎。 胸针、丝巾、玫瑰唇、微小配饰也很有讲究。 你身上的颜色可以很抢眼,但不超过三种。你的手提袋里总会有两支日夜两用的口红,修剪过的指甲,还有起泡的香槟。 这种事情对我来说大概只是一个相当可观的回报吧。
就像一个很久没喝酒的酒友突然闻到好酒的味道,暴露了自己喝酒的本性,这个日志又泛滥了。 每次写完都没有勇气回头。感谢我亲爱的雷一直以来对我的爱和鼓励。 想到这些,心里总会有一种别样的温暖。 你说金子总会发光,让你有负罪感。 但在当今这个黄金的世界,无论你是哪一个,是或不是,有自己的光芒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