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人投诉
免费领养宠物被骗,猫死人欠债
2023年5月19日至6月11日期间,罗女士等12名消费者与某商家订立《宠物领养协议》,协议约定:免费领养猫咪后,需在商家处购买满24期猫粮、营养膏、化毛膏等,如未按时足额、足量购买视为违约,违约金为24个月的猫粮加营养膏和化毛膏的总购买费用金额,还对其他权利、义务等内容进行不平等约定。
▲商家领养广告
领养人原本奔着免费宠物领养去的,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选好猫咪,店家拿出一纸协议,免费领养一只猫咪被强制绑定各种消费要求,每月需花288~299元购买店家的猫粮、化毛膏等,为期两年。”一领养人表示,算下来两年大概需花7000多元,远超于这些猫咪本身的价格。
“本想着为了猫咪,一个月付出几百块钱也可以接受,没想到自己领回家的猫咪没几天就病了,纵使花钱救治,还是死了。”该领养人称,猫咪死了,自己还背上两年债务,即使猫没了,一旦违约仍需支付高昂费用。
据了解,罗女士等12名领养人多是大学生,经济来源主要依靠父母。“商家分明是以高价出售的方式售卖病猫,却套上爱心领养的外壳欺骗。”该领养人称,商家的扣款方式类似于分期网贷,每月直接扣钱。
当地市监局处理
责令商家改正,并处以警告、罚款2000元
红星新闻记者从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商家与消费者签订的《宠物领养协议》内容系事先拟制好的格式合同,并非与消费者通过沟通协商的方式确定的条款内容。协议约定“乙方违约金为一次性向甲方支付24个月的猫粮加营养膏和化毛膏的总购买费用金额作为违约金(共计6912元)”明显不当,同时在该《宠物领养协议》中未约定甲方的违约责任。
▲领养协议
宜宾市消委会负责人表示,“该商家所谓的‘免费领养’,被执法部门认定为‘变相销售’,该案例系全国范围内首个明确变相‘免费领养’行为系‘销售行为’的典型案例,对其他地区处理该类案件有着一定参考意义。”最终,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商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以警告和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