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去年秋天,我去了一个名叫周庄的水乡,看到很多店铺都摆放着红烧蹄髈,这让我想起了我的爷爷。我的爷爷是一位乡村厨师,他在家乡几十里范围内,只要有喜事,他总是被邀请来掌勺。他的菜肴都是家常做法,大荤讲究油香和酱汁,深受当地人的喜爱。他擅长烹饪油炸肉丸、糖醋排骨和红烧羊肉,但我最喜欢他做的就是红烧蹄髈。
小时候,我们很少吃荤腥,如果能捞上几块豆腐、炒一盘豆芽或者买些便宜鱼,小朋友们都会兴奋得跳跃。我因为沾到了爷爷的光,就经常嘴上吃得油光。我从小不仅会吃,还会自己动手烹饪,这都是受到爷爷影响的。
乡间生活淳朴,人们热情好客,每次大事都请许多人来做客,左邻右舍都帮忙摆设宴席,用的是“流水席”。厨房是最忙的地方:在烟雾中挥舞锅铲的,是我那热汗淋漓的祖父;端盘送菜的人来回穿梭;灶火映红了煮食人的脸庞。我虽然跟随父亲外出时也见识过这些,但厨房太繁忙,不适合我待在那里。看、学与祖父一样烹饪蹄髈,最好的地方还是自家的厨房。
蹄髈就像牡丹,有一种富贵气息,它带着喜庆之气。在我们老家,即使再贫穷,也要年夜饭时烧上一盆蹄髈。案板上的大蹄已经被祖父处理干净,无论细猪毛还是花刀切割,都为入味预备好了。在大铁锅里倒入黄色的菜籽油,然后放进冰糖慢慢熬成深色,再加入蹄 髈,一点点没过它的水,加进酱油、料酒、醋及食盐,以及葱段、姜块和辣椒,将香料包裹住的大布包扎好。大火煮两个多小时后转小火焖一个多小时,让这道“发财肉”炖至熟透。
我们的家庭聚餐通常下午四五点开席,以早吃完早放炮仗抢彩头。那时候,一只鲜嫩的红色蹄髈上撒满了绿色的葱花,我馋涎欲满。但必须等到家中的长者先用筷子轻轻拨出一块酥脆肉,然后蘸上浓郁汤汁品尝。爸妈动筷后,我才可以尝试叉起一大块肉。这道由半天时间精心制作而成的炖好的蹄髈,却既软又不柴,又肥而不腻,在那个年代里的盛宴确实令人难以忘怀。而每次剩下的骨棒却总是归于我独享,让我尽情享受美味。
亲人离世后,每隔十年,我们都会举行家庭聚会,上坟祭祀。这一次前年的忌日,当亲朋们回忆起祖父留给我们的美食时,他们提到了那份传承下去的情感。我决定接手制作年夜饭中的主角——红烧蹄髈,这是我继承家族传统的一部分。不久之后,我将回到山里老家,从繁忙都市生活中抽身,与亲人一起分享那些简单但充满温暖的情谊,那是我真正体验到的那种悠闲生活。此刻,只要有机会,我就会回到故土,用心烹制那种让人沉醉于颜色、香味之间的小确幸,而不是匆匆远走或匆匆赶路,更愿意停下来聆听岁月的声音,把那些珍贵瞬间永远镌刻在心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