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2日,
济南的霍女士在济南大友宝龙4S店
购买了一辆宝马530汽车,
两天后到店办理了提车手续。
就在交车仪式的现场,霍女士发现这辆新车的右侧车身有一道明显的划痕。霍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当时录制的视频,记录下了她与工作人员的对话。
视频中,4S店工作人员明确表示销售挪车时不小心轧到了井盖,划伤了霍女士的新车。霍女士说,发现划痕后她立即提出更换一辆新车,却被4S店劝说:销售人员工作不容易,希望能宽容一点。
同时,4S店向霍女士提出了处理方案:
一,赠送八次保养;
二,右侧车门下缘局部喷漆,
右侧叶子板喷漆
(维修记录不在DMO系统中体现)。
双方协商一致后,
签订了书面协议。
霍女士说,在4S店提出的处理方案基础上,当时的销售员个人还曾主动提出赔偿霍女士车辆损失两万元,并打了欠条。
有了这两份纸质文件,霍女士便放心把车交给4S店处理。没想到第二天,情况就发生了变化。
第二天,霍女士在4S店的维修车间见到了维修后的新车。但与协议上约定的“局部喷漆”不同的是,车辆的右前车门被全部喷漆。
霍女士说当初就是4S店工作人员告知自己局部喷漆不会对车辆造成贬值,自己才会同意进行维修,不然的话她会坚决要求退换车。而现在车门整体喷漆会造成车辆再次交易时的严重贬值,霍女士怀疑4S店的行为存在故意欺骗。
除了“局部喷漆”变“车门整喷”,
销售人员承诺的两万元赔偿
更是完全不承认了。
因为双方对后续的处理方案未能达成一致,霍女士至今也没有将车提走。记者与霍女士一起来到了济南大友宝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见到了负责处理此事的销售经理。
霍女士给记者提供的录音录像和情况说明中都明确表示了车辆是在调车过程中造成的划伤。而当记者再次向这位销售经理求证时,对方却表示她并不清楚划痕是怎么产生的。
对于“局部喷漆”和“车门整喷”的分歧,对方的解释是,协议上的“局部喷漆”只是为了说明受损部位,而“车门整喷”是按照宝马厂家的喷漆工艺去完成的。霍女士当场提出质疑:如果只是说明受损部位,只需标明右侧车门下缘和右侧叶子板即可,为何还要都加上“喷漆”二字?
到底是双方理解偏差,还是文字游戏?
这位销售经理表示,目前对于霍女士车辆的处理方案就只剩赠送8次保养,霍女士当场表示拒绝。
两万元的赔偿欠条又是怎么回事?
销售经理表示欠条的事店里并不知情。当时写下这张欠条的销售人员称对于自己给霍女士造成的损失确实需要赔偿,因此才写下了两万元的欠条,但在后期的沟通中,霍女士曾表示不用赔付了。对于两人的这个说法,霍女士进行了一一反驳:对于这两万元赔偿,4S店是完全知情的,不需要赔付的话,自己也从没说过。
对于前期霍女士与4S店,以及销售个人,三方之间到底是如何沟通和协商的,旁人无从得知。根据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4S店应承担怎样的责任呢?
截止发稿前,
记者了解到济南大友宝龙4S店
已经为霍女士办理了退车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