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工作落实。加强对本系统执法人员的管理,强化执法监督,不定期开展经常性执法检查,在执法过程中实施跟踪管理,全过程督查。同时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对于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以及野蛮、粗暴执法等不文明行为,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二是健全考评制度,强化担当作为。建立健全以评促纠、以评促建为主的长效考评机制体制,把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责任有机结合,建立和完善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对全员实行依法行政的落实和使用相结合,定期进行考试考核,实行执法人员个人执法活动考核,将执法评查结果作为年度评优、任免、晋升和奖惩的标准。同时由上级主管部门从通报落实执法建议向落实执法责任制、培训执法人员转变,并不断强化对评查出的问题的整改督查,努力提高执法人员对执法评查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做到常抓不懈。
三是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全员素质。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以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全面开展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和遵纪守法教育,并采取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等多种方式,以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到知法、懂法、用法、守法,坚持依法办事、秉公执法。(董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