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紧盯“三类人员” 。即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等重点岗位人员,坚持“考核过关、合格上岗”,分步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知识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补考;对补考不合格的,列为重点执法对象,并视情责令更换人员,着力提升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管理能力
二、紧盯“三个重点”。即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明确企业每一处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从总体管理、技术管理、操作管理全方位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安全包保,做到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可查询、可追溯。
三、紧盯“三个环节”。即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特殊作业管理、变更安全管理。督促指导35家重点企业建立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负责人、各车间、各岗位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并通过现场提问、现场操作、现场演练倒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履职情况。重点督促企业加强人员、设备、物料、工艺等变更管理,加强对变更后新风险的辨识管控,实现从“没想到、不知道”到“提前想、全知道”的转变。坚持“一事双查、一案双罚”,重点整治动火、受限空间特殊作业管理不规范等同类隐患反复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处罚企业的同时,依法追究一线岗位直接负责人、部门管理负责人直至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董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