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空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但想要证明宠物这一特殊商品交付时质量不合格,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既是商品,也是活体动物,在缺乏具体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宠物的双重身份反而带来了质量监管难题。”南昌市红谷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说,对待宠物,无法适用产品质量法要求店家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记者注意到,宠物销售属于一般经营项目,办理营业执照的门槛很低,对从业者资质和卫生环境均无特殊要求。
“市监部门对于宠物店的监管几乎仅限于一张营业执照。”红谷滩区市监局工作人员坦言,该局此前收到过大量类似投诉,由于缺乏执法依据,大多只能调解。
动物防疫法规定,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据南昌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介绍,动物检疫项目中只有“产地检疫”与“托运检疫”两项与活体宠物相关,这两项检疫可以证明宠物离开养殖基地或托运前的状况。宠物在交付给消费者前,没有再次检验检疫的要求,这也意味着无法监管到在运输途中的感染。
“‘检疫证明’只能说明动物检测时符合质量标准,并不等于商品交付时符合质量标准。”该局工作人员表示,进入市场流通领域的宠物问题,实际上已经超出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项目范围。
在市场流通领域,《南昌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犬只交易市场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疫条件,进入交易市场的犬只,应当取得犬只免疫证明。”但由于分散经营的宠物店并不属于“交易市场”范畴,其中作为商品的宠物质量问题实际处于监管真空。
其实,宠物行业的灰色地带不止质量监管方面,还有规避动物诊疗监管、收费不透明等问题。
面对宠物质量、行业监管等问题,南昌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透露,南昌市政协正在进行宠物经济健康发展相关调研,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等执法部门也参与其中,届时有望通过更详细的法律法规来解决这一新兴市场的监管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