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泰山财险潍坊中心支公司)被中国银保监会潍坊监管分局罚款21万元。据了解,泰山财险潍坊中心支公司对外支付一笔宣传费用,但该费用部分又回流至公司3名员工名下,共涉49.91万元,此举被认定为编制提供虚假的报表、文件的违法违规行为。
日前,中国银保监会潍坊监管分局对泰山财险潍坊中心支公司立案调查发现,2021年2月至9月,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泰山财险潍坊中心支公司编制提供的费用明细向昌邑市围子街道某汽修厂等公司支付宣传费共计65.7万元,上述费用最终部分回流至泰山财险潍坊中心支公司员工高某、郑某、唐某某个人账户,用于农险业务发展,涉及13笔、金额49.91万元。以上事实,有泰山财险潍坊中心支公司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泰山财险潍坊中心支公司费用明细表、相关会计凭证、潍坊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案件调查笔录、潍坊银保监分局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泰山财险潍坊中心支公司编制提供虚假的报表、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规定,中国银保监会潍坊监管分局决定对泰山财险潍坊中心支公司处罚款21万元。
据了解,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成立于2012年03月26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双羊街237号澳博莱花园综合楼,法定代表人为文学平。经营范围包括在潍坊市经营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经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