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情与意识形态安全密切相关。泛政治化的网络舆情中发酵的非理性批判情绪不仅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造成负面影响,更有可能向现实社会蔓延,实质上形成了网络意识形态领域乃至整个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点。
意识形态风险防范中的网络舆情
(一)网络舆情:风险点与“缝合点”
网络舆情是一定时期内,围绕中介性社会事项的发生、发展和变化,作为舆情主体的公众表达出来的情绪、意愿、态度和意见的总和[1],具有参与人数多、认知能力差异大、思想倾向多元化、非理性情绪强度大、风险防范难度高的特点。舆情中此起彼伏的多元化、分歧性甚至对立性观点则是网络意识形态领域中“漂浮的能指”,情绪的不确定性积累与多元化信息的爆炸性冲击使公众置身于一种认知失调的风险境遇中,影响着公众的意识形态倾向、消解公众的主流意识形态认同。只有判断出“缝合点”,才能固定“漂浮”的情绪、态度与观点,将非主流意识形态倾向“缝合”成具有同一性的主流意识形态认同[2]。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网络舆情既是意识形态领域潜在的风险点,也是主流意识形态可以发挥作用的“缝合点”,只有正确地研判与处置网络舆情,才能抓住把风险点转为“缝合点”的契机,占领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制高点,增进公众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
(二)网络舆情应对:“具体斗争”决定“全部斗争”
从世界范围来看,话语权的争夺从线下领域转移到了网络领域,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话语权已经成为必争之地,意识形态领域的“全部斗争”不可避免。美国国家情报局局长柯茨在2019年度发布的《全球威胁评估报告》中针对中国影响力的扩大直接指出“即将到来的意识形态斗争”,意识形态斗争事关意识形态安全与国家政治安全,网络舆情应对是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的“具体斗争”形式,具体网络舆情的应对效果直接影响着整体性的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全部斗争”的形势。
网络舆情应对的首要使命是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中,识别出舆情所指涉的意识形态领域的“具体斗争”,进而针对具体舆情事件进行及时处置,制止舆情脱离事件本身、进一步蔓延和扩大为重大安全事件。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具体斗争”中,主流意识形态的“矢量”能够沿着“漂浮”的情绪、态度与观点展开的反方向,向后缝合“能指链”,也就是说,在舆情发生的某个时间点,通过对舆情的处置与应对,主流意识形态的“矢量”能够回溯性地将主流观点与意见绑定在“能指”上,中止异质性观点或意见的滑动,固定公众对此舆情事件的情感与态度。一个个网络舆情的应对过程就是一个个意识形态“具体斗争”的过程,舆情应对的责任主体要将符合主流意识形态的观点嵌入舆论中,停止非主流意识形态的观点继续“漂浮”。
(三)网络舆情为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带来的挑战
第一,网络舆情的“罗森塔尔效应”可能会形成公众的刻板印象与负面情绪矩阵。罗森塔尔效应是指负面的信息有可能会造成标签化、刻板化的印象,综合来看,相当一部分的网络舆情的生成与发展往往伴随着公众对于党政干部、政府部门乃至社会体制的误解,如果此类舆情没有得到及时的关注与应对,那么公众有可能将对某一对象、群体的不满上升为对党和政府的不信任、对主流意识形态的不认同。此类舆情中体现出来的批判对象扩大化、主观臆断聚集化等都会对党和国家的形象造成冲击,随时都有可能成为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潜在性、苗头性的风险。
第二,网络舆情的“搭车效应”可能会引发舆情的升级与转向,影响其他舆情的应对效果。搭车效应是指由于一件舆情没有得到及时解决而引发舆情不断升级、发生转向,并影响其他类似舆情的应对效果。在搭车效应的助推下,萌芽性、苗头性的风险就如同星星之火,相似舆情事件的发生会造成指数级的风险,随时有燎原的可能。在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防范中,如果存在一件舆情应对失利的现象,相似舆情的发生就会导致公众“旧事重提”,使本应只是萌芽状态的风险“搭车”成为危害程度更高的负面舆情浪潮。
第三,网络舆情的“首因效应”使政府主体在舆情应对中处于时间维度上的劣势地位。“首因效应”即第一印象效应,公众在网络舆情中对首发信息的接受度与认可度往往是最高的,也就意味着在第一时间发现舆情、应对舆情尤为重要。越是能够在第一时间对舆情风险“把脉施诊”,就越能正向引导网络舆情的发展趋势与网民的情感倾向,平息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但是,具有严格制度与规范流程的政府主体在网络舆情中的应对速度通常不及媒体与公众,因而很难应用“首因效应”在黄金时间内作出快速回应,将风险控制在“未然”之时。
从舆情事件的发展趋势与声量来看,意识形态“缝合”的效果往往存在着一定差异,舆情应对需要根据舆情的生命周期与情感转向选择适时的“缝合点”。
(一)根据舆情的生命周期选择“缝合点”
时效性是舆情应对的关键,一般而言,舆情的生命周期分为潜伏期、突发期、蔓延期与消散期[3]。目前来说,舆情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潜伏期与突发期的时间越来越短。潜伏期与突发期是舆情应对的关键窗口期,如果不能在这两个时间段进行及时有效的“缝合”,既有的舆情应对措施将很难发挥作用,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工作将陷入被动局面。基于此,政府主体可以加强对舆情的监测和研判,在对舆情生命周期的梳理中提炼出舆情背后的关键逻辑、关键问题与关键时间点,不仅要用主流意识形态的观点“矢量”向后缝合舆情事件中公众多元化、多样性观点,更是要以速度求效益、缩短舆情事件的蔓延期,及时平息各种观点与态度向各种非主流意识形态滑动。
(二)根据舆情的情感转向判断“缝合点”
意识形态“缝合”的结果只有在某种倒置出现时才会产生,在网络舆情的研判中,公众的情感倾向至关重要。通过分析公众对于网络舆情的情感倾向是否发生转变,能够反证网络舆情的应对是否起到了积极有效的“缝合”效果,如果公众的情感倾向由消极状态向积极状态逐步转变,说明政府主体有效地缝合了公众观点与态度的意识形态倾向;如果公众情感倾向虽有波动,积极倾向有所增加,但总体来看情感倾向并没有发生“倒置”,仍以消极态度为主,说明舆情应对并没有形成最大效果,还需要进行调整。因此,必须认识到舆情应对是一个双向过程,需要根据公众的关注点与情感倾向“对症下药”,以更加契合公众诉求的对话方式开展工作。
网络舆情研判与处置机制的优化
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防范不是一项暂时性、局部性的工作,而是关系到主流意识形态能否在意识形态领域占据主导地位的长期性、整体性的治理工作。网络舆情所隐含的非主流意识形态倾向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缝合”,就有可能发展成为威胁整个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有必要形成网络舆情的应对原则,以更为优化的舆情研判和处置机制提高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防范能力。
(一)网络舆情的应对原则
1.公开透明原则。过往的舆情应对经验已经证明,舆情应对“堵”不如“疏”。在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防范中,信息屏蔽作为防御性的风险防范措施,是一个较为简单有效的方法。但是,没有声音并不代表问题的解决,不仅使政府主体难以识别真实民意,无法因时施策、扭转公众的意识形态倾向,更会导致公众以更为隐蔽的形式展现出更极端的负面情绪,倒向非主流意识形态。在网络舆情应对中,政府主体应该保护公众合理的发声渠道,快速高效地把握网络舆情背后公众的社会情绪和相关诉求,以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积极的舆情应对,以实际行动赢得公众的信任与认同。
2.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原则。舆情应对不能单打独斗,多元参与、多管齐下才能达到最大效果。舆情当事人、舆情推动者、舆情应对者以及舆情第三方力量应该形成舆情应对的“共同体”,彼此之间增进对话与合作,实现协同共治的舆情应对体系。在网络舆情的应对中,任何一方的“失声”都有可能使回应内容遭到公众的质疑,政府主体不仅要起到舆情应对的领导作用,更应该发挥中介作用,引导多方协调联动共同应对舆情事件。
3.责任制原则。舆情应对的多方主体要有责、担责、尽责,对于政府主体来说,网络是群众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的新阵地,政府主体要作为主要负责人树立阵地意识,积极承担起舆情的应对责任,以网络上的及时回应与现实中的积极处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此外,媒体力量与专家力量不能只是作为舆情的“点火者”,也应该发挥其意见领袖的责任,配合政府主体阻断网络谣言的发展空间、阻滞网络舆情进一步上升为意识形态问题。
4.延续一致性原则。网络舆情具有突发性,但舆情应对具有长期性,制定具有实用性和一致性的应对机制尤为重要。目前,同类型的舆情由于应对主体、应对方式、应对时间的差异形成了不同的应对效果,规范化的舆情应对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在明确舆情应对主体联动格局的基础上,还应该深入掌握各类舆情的演进规律,应用最新的技术手段,形成从风险预判、风险研判、风险应对到风险解决的舆情应对工作闭环,并根据工作闭环进一步落实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归属,形成清单化的应对事项,打通从“制”到“治”的通道。
(二)舆情的研判和处置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舆情跟踪研判,主动发声、正面引导,强化融合传播和交流互动,让正能量始终充盈网络空间”[4],舆情的研判与处置过程实际上就是对舆情相关信息的收集、鉴别、分析并得出结论、予以回应的过程,目的是用主流意识形态“缝合”舆情中不同的意识形态倾向。
1.舆情监测环节。舆情监测是网络舆情应对的原始环节,网络舆情具有流动性强、覆盖面广的特点,政府主体可以使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形成更为智能化、全面化的舆情监测系统与风险预警系统,动态地把握网络信息的过滤、收集与跟踪,并结合舆情的发展动向对舆情进行评估,以便在第一时间抢占舆情应对的主动位置。
2.舆情识别环节。舆情识别是要在舆情监测的基础上做进一步的精准分析,舆情识别是网络舆情应对的基础,主要包括对舆情的类型、发展阶段、公众情绪、关键节点与关键人物的识别与判断。首先,是对网络舆情的类型识别,根据舆情所涉及的领域,通常分为自然类舆情与人文类舆情。其中,人文类舆情涉及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各个领域,包括政治类相关舆情、经济类相关舆情、文化类相关舆情等。在此类舆情中,涉及社会矛盾、政府行为、党政干部形象的网络舆情极有可能成为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点”和“缝合点”。其次,是对网络舆情的发展阶段识别,舆情的发展阶段判断直接决定了舆情介入的有效性,值得注意的是,舆情的潜伏期与突发期是舆情应对的最佳时期,要尽可能早地做出舆情识别并进行下一步的处理,错失时机就会“事倍功半”。再次,是对舆情中公众情绪的识别,公众的情绪与态度具有传染性,负面态度与情绪的累积会导致舆情不断升级发酵,引发更大程度的不满。要及时判断与疏导公众的消极情绪,规避舆情的次生风险。最后,是对舆情的关键节点与关键人物的识别,舆情的关键节点会受到舆情本身的发展阶段与所涉及的关键人物的影响,关键人物可能是媒体、专家或当事人,识别关键人物是识别意见领袖的基础,对于舆情的引导具有重要意义。
3.舆情介入环节。舆情介入是网络舆情应对的关键,重点在于舆情介入的时机与力度。各级政府主体要有责任意识,不能忽视、回避或简单粗暴地阻滞舆情,发现舆情要第一时间进行调查研究,并联合媒体、专家等主体多层次、高密度发布与解读权威信息、真实信息。并使当地督促舆情当事人以及相关意见领袖做出进一步回应,舆情当事人与舆情推动者不能只做触发舆情的工作,而忽视自身所有的更新舆情解决过程的责任。
4.舆情引导环节。舆情引导是网络舆情应对的升级,重点在于提高舆情应对的主动性,以及形成舆情应对的有利环境。在网络舆情没有发生的时候,要找到容易出现网络舆情的敏感事件和高发事件,培养正能量的意见领袖,主动推送与此类话题相关的积极正面的舆情话题,提前采取相应措施。在网络舆情发生时,要及时发现、及时解释与及时处理其中的非主流意识形态倾向,提高舆情应对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尽可能地在第一时间遏制非主流意识形态倾向的进一步发展,并对借机造谣滋事的相关账号依法进行进一步的处罚;当正面的网络舆情发生时,要及时推动舆情中正面信息的传播,防止失真过激言论的出现,引导正面舆情成为主流意识形态宣传的有力载体。
5.舆情应对的评价环节。一个规范的舆情应对机制离不开评价环节,评价环节是舆情应对的“指挥棒”,重点在于以评价促发展,有必要明确舆情应对的评价主体与评价维度,及时总结舆情应对的优势经验、短板缺陷,切实形成科学、规范的舆情应对长效机制。
结 语
主流意识形态的主流地位取决于公众对它的认同,在网络舆情中,不同的舆论观点都代表了公众不同的意识形态倾向,非主流的意识形态倾向很有可能经由网络舆情形成集聚效应。舆情应对的目的就在于通过舆情发现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点,从而建立有效的舆情研判与处置机制,及时运用主流意识形态对风险点进行“缝合”,确立主流意识形态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中的主导地位。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机关年轻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批准号:19@ZH004)、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中心重大课题“现代化视域下党的建设研究”(编号:SFQYJ2101)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李彪.大数据时代舆情的内涵与分析方法[J].青年记者,2019(19):9-11.
[2]斯拉沃热·齐泽克.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120-124.
[3]吉顺权,李卓卓.基于信息生命周期的微博舆情规律分析——以食品安全事件为例[J].电子政务,2015(05):58-65.
[4]习近平.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417.
(作者为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博士后研究人员)
【文章刊于《青年记者》2022年第11期】
本文引用格式参考:
郑未怡.意识形态风险防范视角下网络舆情的应对[J].青年记者,2022(11):69-71.